2008年7月4日 星期五

【新聞】外語替代役

為加強外籍人士生活服務,行政院於94年度起新增開設外語替代役,協助各機關建置雙語環境,提供外籍人士洽公指引、英譯諮詢、口語服務、導覽解說等輔助性勤務。各適齡役男如符合本會訂定的學校教育及專長資格,得申請外語替代役〈申請人數超額時,依公開抽籤方式決定〉:
●第1優先〈符合規定資格者,第1、2、3、4、5順序優先甄選〉 
1.經內政部役政署專案核定服外語替代役 。 
2.英語系國家大學以上系所畢業者。 
3.公私立大專院校外文〈英文尤佳〉相關科系畢業者。 
4.通過全民英語能力分級檢定測驗中高級或國內認可英語能力檢測相當標準者。 
5.通過全民英語能力分級檢定測驗中級或國內認可英語能力檢測相當標準者。
●第2優先〈符合規定資格者,按第1、2順序優先甄選〉 
1.專科以上應用外語相關科系畢業者。 
2.高中職應用外語相關科畢業者。  
役男入伍後,須先於成功嶺完成軍事基礎訓練,經本會公開遴選為外語替代役後,再接受二週專業訓練,充實專業知能,結訓時依其訓練成績與志願,分發至各服勤機關,擔任英語環境業務聯絡窗口。  
外語替代役是專長取向的役別,運用役男的外語專長,以英語環境為基礎,發揮創意活力,整合行銷台灣形象,既維護役政制度公平性,亦可吸引海外人才返國貢獻,使役男分發後充分發揮專長,不但為外籍人士提供多面向服務,在台生活暢行便利,同時也帶動觀光旅遊人潮,行銷地方產業,工作事蹟受到各界肯定,為活力台灣迎接全球化、國際化加分。

外語替代役男服勤管理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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