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16日 星期三

【公告】通識的相關事項

通識的相關事項
  • 學門介紹:

社會科學學門、人文與藝術學門(外語文、華語文、歷史、藝術)、自然與科技學門、生命科學學門

  • 九十四級管理學院學生,除「社會科學學門」外,必須於其他學門至少修習10學分。
  • 九十五級管理學院學生,每個學門都要修過一遍
  • 九十六級管理學院學生,分成三個部分:

第一部分為二學分:是由各系所開的倫理課程。為必選修。

第二部分為六學分:是課通識中心所開的課程,管理學院學生,除「社會科學學門」外,每學門至少修習2學分。

第三部分為二學分:學生可自由選修之博雅課程,以下擇一:

(一)學系開設結合專業與通識之課程2學分。

(二)「通識教育講座」2學分。

(三)「通識護照」2學分,成績以通識護照之審查通過或不通過核計,

內容包括:1、「圖書館利用教育」:2小時。

2、「參與活動」:學生於三年級結束前需參與校內演講或展演之藝文活動至少8次。

3、「經典閱讀」:完成閱讀指定圖書四大領域至少各2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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